前段时间,我们盘点了这十年来,基建工程行业发展的【十大关键词】,有“改革”“内循环”“智能建造”“城市更新”“绿色双碳”“超级工程”等(详见:大盘点)。其中有一个看上去有点格格不入的关键词——“民工权益保障”。
不同于其他宏观大词,“民工权益保障”关乎的是每一个微小的个体。它入选的原因是因为国家近年来一直在加大力度保障民工权益,并为此想了很多招。
每一个超级工程背后都离不开无数个默默无闻的底层劳动者,他们才是中国基建最靓丽的底色。这也是国家近年来对民工权益保障越来越重视的原因。
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为保障民工权益,国家想了多少招?
1. 周薪制
“周薪制”,顾名思义就是按周发放工人工资的一种薪资结算制度。
“周薪制”最早实施是在厦门。2008年,厦门市翔安区开始试行建筑工人工资按周发放制度,明确规定,在施工单位与劳动者(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以货币形式每周支付工人工资。
周薪制出台的背景颇为特殊。其时,金融危机爆发, 出现很多企业主“跑路 ”现象,导致工人被拖欠工资。据当时的媒体调查,那时候不仅是“周薪制”,在厦门的建筑行业中实行“日薪制”的也大有人在。
2010年,广大省人大代表也建议实行“周薪制”,来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对雇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强制实行"周薪制"的工资制度,以更有效地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为解决拖欠薪资问题提出了“周薪制”的建议。
——2010年,新华网
虽然“周薪制”的实行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苗头,即使发生工资拖欠也不会造成大额拖欠, 但在实际 推行 过程中阻碍重重。企业觉得增加运营成本,太麻烦,甚至连工人都觉得习惯 上难以接受。
更关键的是,我国《劳动法》对“周薪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有的企业以按周付酬为由,拒绝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用交纳各种社保费用,反而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最后, “周薪制”也不了了之。不过工识网记者注意到,随着劳务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建筑行业的龙头企业近年又开始实行“周薪制”了。
2021年9月1日,涂料防水龙头企业东方雨虹在“雨虹工匠”平台APP中全面推进“雨虹劳务周薪制”,7.2万工人每一周的薪水都会及时计算好,自动进入工人的钱包。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第724号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今年3月3日,东方雨虹发布关于下发《东方雨虹施工项目实名制考勤、周薪制发放管理制度》的通知, 称即日起全面推广东方雨虹劳务务工人员周薪制、实名制,增强劳务资源竞争力,同时避免恶意讨薪,及时测算工程劳务定额。
没想到,多年之后,劳务数字化使得“周薪资” 推行和实施 变得简便易行。“周薪制”会迎来了“第二春”吗?我们拭目以待。
2. 实名制+月薪制
2022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两部门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保障建筑工人合权益。 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规定, 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即,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两部门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修改呢 ?
因为一直以来,建筑行业都存在着一个顽疾,就是拖欠民工工资。 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劳务层层转包。建筑公司把项目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找农民工完成项目,拿到工程款,再下发给农民工。 在这个劳动关系中 ,民工和包工头以及建筑公司之间是没有劳动合同的。
这种“包工头式用工”,通过层层转包和劳务分包,将原本应该是建筑企业承担的给工人发放工资、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等法定责任,“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身上。
而建筑企业做工程项目一般都要自己先垫资,考虑资金问题,建筑企业一般与‘包工头’约定按月发给农民工生活费,余下的钱到年底一并结清。
项目能够如期完成拿到工程款还好,一旦烂尾或者上游资金链断裂,民工的工资就很难要回,因为连个劳动合同都没有。这也是民工这个群体经常被欠薪的原因。
数据显示,2015年,被欠薪农民工占全部被欠薪人员的比例达到80.16%,到2018时降至60.39%。 2021年全国约有2.93亿农民工,其中仅仅建筑这一个行业,就有5000多万。 这个庞大的群头背后连带着无数个普通底层家庭的生计。
这次两部门 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 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要求企业为工人发放实名制的工资银行卡,取消原有的包工头发放工资的模式,让工人认领工资更有保障。
同时,各地还在大力推动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即“月薪制”。 实名制+月薪制,再配上劳动合同(协议), 这些方法一旦 落实, 建筑行业的民工,也能像其他行业一样,其合法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
3. 出台各种行政法规
针对农名工群体作为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出台各种行政法规。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苦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底,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从2021年11月1日起,人社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正式实施。
2021年11月19日,人社部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明确,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期限为三年。
《管理办法》出台后,11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