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工迎来变革,建筑工人可以“带编”上岗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供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以规范建筑用工管理,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建筑工人直接“入编”企业,在有的地方已经实行一段时间,例如重庆市。
2022年7月,《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印发,明确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推行自有工人施工试点。
包工头没了,民工收入更高了
长期以来,建筑行业用工周期短、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容易引发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欠薪等问题,因施工质量、结算争议导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新政”实施后,劳务工人直接跟企业签合同,成为企业的自有员工! 这 意味着分包老板的环节没有了 。
今年51岁的杨云平干了20余年的焊工,在全国三四十个工地待过,直到两年前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才逐渐稳定下来,平均年收入也有近10万元。
“成为企业自有员工后,农民工不仅收入更高、工作更稳定,而且各项福利都有保障。”
一直以来,建筑行业都存在着一个顽疾,就是拖欠民工工资。 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劳务层层转包。建筑公司把项目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找农民工完成项目,拿到工程款,再下发给农民工。 在这个劳动关系中 ,民工和包工头以及建筑公司之间是没有劳动合同的。
这种“包工头式用工”,通过层层转包和劳务分包,将原本应该是建筑企业承担的给工人发放工资、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等法定责任,“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身上。
而建筑企业做工程项目一般都要自己先垫资,考虑资金问题,建筑企业一般与‘包工头’约定按月发给农民工生活费,余下的钱到年底一并结清。
项目能够如期完成拿到工程款还好,一旦烂尾或者上游资金链断裂,民工的工资就很难要回,因为连个劳动合同都没有。这也是民工这个群体经常被欠薪的原因。
为此,2022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两部门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保障建筑工人合权益。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即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两部门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企业为工人发放实名制的工资银行卡,取消原有的包工头发放工资的模式, 让工人认领工资更有保障。
例如,长沙近日也出台了《长沙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用合同明确和保障民工权益
根据目前中国建筑业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我国有95%甚至更高比例的农民工与其“名义上的雇主”(劳务公司或建筑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这次住 房和城乡 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企业制定《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正 是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细化和明确。
根据示范文本,建筑企业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建筑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建筑企业可根据春节、农忙、天气等情况,在保障建筑工人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经依法协商,合理安排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经人社部门审批后执行。
示范文本明确,建筑企业应为建筑工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办理好各项手续,并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建筑工人创造安全工作环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女职工进行劳动保护,不得要求女职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其从事的劳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工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给予相应待遇;为建筑工人创造岗位培训的条件,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遵纪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为建筑工人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建筑企业代扣代缴。
在传统的农民工劳动模式中,很多农民工都是跟着“包工头”走,或者自己找零工,劳动关系并不稳定,今天在这里干,明天在那里干,有时还会为找活干发愁,会出现工作空档期。
在高流动性之下,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工得不到书面劳动合同保障。没有保险待遇或完全保险待遇、被拖欠工资、劳动保护不到位、维权困难等问题,时常困扰着农民工,也拉低了他们的权益、社会地位和劳动尊严。
中建三局重庆分公司机电部负责人认为,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培养自有工人都是大势所趋。
目前,建筑领域普遍面临劳务用工管理松散、老龄化严重、流动性大、技能低、劳动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农民工“带编”上岗,能让公司的技能培训落实到位,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同时也能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提升工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
农民工“带编”值得尝试
长期以来,农民工都属于外包用工,这就造成企业农民工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及漏洞。同时,农民工工资是按工作量来结算,这也侧面导致了收入不稳定,降低了自身抗风险能力。农民工“带编”上岗,确保了收入更加稳定,减少市场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冲击。
农民工“入编”,有利于稳定企业的安全生产,降低劳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筑行业不仅需要相应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常态化的安全风险知识学习,才能提升农民工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巩固企业安全生产的环境。
当然,对于农民工“带编”上岗,一些建筑企业有工程接单不稳定与自有工人过多的矛盾,存在成本压力。比如,用人需求也时多时少,如果自有工人过多,一旦接不到工程,就会造成“窝工”,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负担。此外,一些农民工尤其是大龄农民工也有社保年限难以达到底线等顾虑。
对此,地方应在广泛宣讲政策的基础上,利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税费、发放就业或培训补贴、金融支持、畅通大龄农民工社保补缴路径等方式,帮企业、农民工化解顾虑,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和农民工参与用工方式改革。